外国承包商扣缴税(FCT)

Thuế Nhà Thầu Nước Ngoài (FCT) Tại Việt Nam Quy Định Và Hướng Dẫn

外国承包商扣缴税(FCT)适用于外国组织及个人,通过与越南交易方(包括外资企业)的合同,从越南赚取收入或源自越南的收入。FCT 不是一项独立的税种,而是一种征税机制,FCT 包括增值税(VAT)、企业所得税(CIT)、及个人所得税(PIT)(若涉及外籍个人收益)。
FCT 适用对象包括利息、权利金、服务费、租赁、保险费、运输费、证券转让收入、供应货物至越南境内或在越南提供相关服务。
外国承包商在越南直接或间接参与货物分销,或提供服务也是 FCT 征税对象,例如外国实体保留货物所有权,负担分销、广告及推销费用,承担商品或服务质量责任,拥有定价决策权,或委托/聘任越南实体在越南境内执行部分货物配送/服务提供。
豁免 FCT 的交易包括纯粹提供商品,例如交货条件为在越南港口或港口前转移商品责任、相关成本及风险,且不附带任何在越南境内的相关服务。从越南境外提供和使用的服务,以及其他完全在越南境外执行的服务均是豁免 FCT 的交易,例如维修、培训、广告、促销等。

FCT 的纳税方法
外国承包商可以选择三种纳税方法:扣除法、直接法及混合法。

1. 扣除法(Deduction Method):
外国承包商与越南当地企业相同,需要提交 CIT VAT 申报表。满足以下所有条件的外国承包商可以申请采用扣除法:
在越南拥有常设机构或是越南的税务居民;
在越南执行的项目时间超过 183 天;
采用完整的《越南会计制度》(VAS),以及完成税务登记并获得税码。
若外国承包商选择采用扣除法纳税,则越南客户需要在签订合同后 20 个工作日内通知税务机关此做法。

2. 直接法(Direct Method):
选择采用直接法(或扣缴法)的外国承包商无需登记和提交 VAT CIT 申报表。越南客户须按照规定的税率,在支付给外国承包商时扣缴相应的 CIT VAT 税款。根据交易性质会有不同的税率。越南客户扣缴的 VAT 税款一般可作进项税抵扣。

3. 混合法(Hybrid Method):
混合法允许外国承包商登记 VAT 的申报方法并依照扣除法缴纳 VAT(即销项 VAT 减去进项 VAT),但 CIT 部分须根据直接法的核定税率计算。
采用混合法的外国承包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在越南拥有常设机构或是越南的税务居民;
根据合同在越南开展经营活动超过 183 天;
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会计规范和指导记录会计账本。

外国承包商税(FCT)在管理外国承包商在越南的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了解税务申报方式及适用税率帮助承包商遵守法律规定并优化成本。越南的组织也需要确保按时履行税务义务,帮助维持稳定的商业运营并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