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十五届国会第八次会议上,国会通过了 《2024年第56号法律》,修改和补充了包括 《个人所得税法》 在内的若干法律。这一调整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纳税义务。
目前,个人所得税适用以下法律文件:
截至目前,尚未颁布新的完整个人所得税法,而是以修订补充为主。
根据 《954/2020/UBTVQH14号决议》:
签订3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未签订劳动合同或合同不足3个月的劳动者:
依据 《111/2013/TT-BTC号通知》(经 92/2015/TT-BTC号通知 修订):
总结: 从2025年起,劳动者月收入 超过1100万越盾(无被抚养人)或 超过1540万越盾(有1名被抚养人)即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家庭减除额仍按 《954/2020/UBTVQH14号决议》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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