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抵扣法:适用对象与详细计算方法

Phương pháp khấu trừ thuế GTGT: Đối tượng áp dụng và cách tính chi tiết

增值税抵扣法 是目前越南普遍适用的计税方法。根据该方法,企业应向国家预算缴纳的增值税额通过公式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来确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适用增值税抵扣法的对象 以及 增值税的计算方法,依据最新的 《2024年增值税法》《2025年第181号法令》

1. 适用增值税抵扣法的对象

根据 《2024年增值税法》第11条第2款《2025年第181号法令》第21条,凡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发票和凭证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均可适用增值税抵扣法,包括以下几类:

1.1 年营业收入在10亿越南盾以上的企业

  • 年度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营业收入 达到或超过10亿越南盾 的企业。

1.2 自愿登记适用的企业

  • 年收入不足10亿越南盾但 自愿登记 采用抵扣法的企业和合作社;
  • 新成立的企业,来自经主管机关批准的投资项目;
  • 新成立企业投资购置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工具,或签订营业场所租赁合同的。

1.3 特殊对象

  • 在越南经营的外国组织、个人,缴纳承包商税(包括增值税);
  • 其他经济组织(包括政治组织、社会政治组织、事业单位等的经济组织),具有完整会计核算;
  • 向越南供应用于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和开采的货物、服务的外国组织或个人,由越南方代为申报、抵扣和缴纳增值税;
  • 已适用抵扣法的企业新设立的分支机构,且分支机构独立申报增值税的。

注意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经营者不适用增值税抵扣法。

2. 增值税抵扣法的计算方法

根据 《2025年第181号法令》第20条,应纳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增值税 = 销项税额 – 可抵扣进项税额

2.1 销项税额

  • 指销售货物、服务的增值税总额,记载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上。
  • 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 = 计税价格 × 增值税税率

若发票金额为含税价,则不含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不含税价格 = 含税金额 / (1 + 税率)

2.2 进项税额

  • 指采购货物、服务的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总税额;
  • 包括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缴纳凭证,以及购买境外服务符合抵扣条件的缴税凭证。

2.3 示例说明

  • 企业A进口货物价值 5亿越南盾,适用增值税税率10% → 进项税额 = 500,000,000 × 10% = 50,000,000 越南盾
  • 出售该货物时售价 6亿越南盾,税率10% → 销项税额 = 600,000,000 × 10% = 60,000,000 越南盾
  • 应纳增值税 = 60,000,000 – 50,000,000 = 10,000,000 越南盾

3. 结论

增值税抵扣法 透明、公正,既能保障企业抵扣进项税额的权益,又能确保企业准确履行纳税义务。企业应关注适用条件和计算方法,避免在增值税申报和清算中出现错误。

洞察与新闻
经验丰富的税务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