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企业所得税法第2条第3款e项规定,外国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和数字平台在越南提供商品和服务的,将被征收企业所得税。这是加强数字经济和电子商务活动税收管理的重要举措。
根据2025年企业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新增以下免税收入:
此举旨在鼓励企业参与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活动。
根据2025年企业所得税法第10条规定,适用以下优惠税率:
但该优惠不适用于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关系中,母公司不符合优惠条件的企业。
根据第12条规定,新增以下重点行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此举旨在推动创新和可持续发展的重点领域。
根据第14条规定:
免减税期限自企业首次产生应税收入年度起算;若前三年无应税收入,则自第四年起算。
根据第5条规定,企业所得税计税期为公历年度或企业自选的财务年度。选择非公历年度的企业须提前通知税务机关。特定企业按相关税收法律规定执行。
根据2019年《税务管理法》第48条规定,税务机关应通过以下方式接收申报资料:
如资料不合法、不完整或格式不符,税务机关须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纳税人。
2025年企业所得税法(法案编号67/2025/QH15)标志着越南税收政策的重要转变,尤其是在扩大纳税主体、加大中小企业税收优惠力度以及支持高科技、创新和可持续发展领域方面。企业应充分了解新规定,调整经营策略,充分利用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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