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越南针对个体工商户税收政策发生诸多重要变革的一年。准确理解并正确应用各类纳税申报方式,不仅有助于个体工商户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还能优化经营活动。以下是关于纳税申报方式及需重点关注的新规信息。
根据财政部第40/2021/TT-BTC号通知,目前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纳税申报方式包括三种:
1. 定额计税方式
适用对象: 年营业收入从1亿越南盾以上的个体工商户。
计税方式: 税务机关依据行业及估算营业收入核定应缴税额。
注意事项: 在2025年5月31日前,个体工商户不需执行会计制度、发票或凭证管理。
根据第70/2025/NĐ-CP号法令,自2025年6月1日起,年营业收入从10亿越南盾以上,且从事餐饮、酒店、零售、超市等行业的个体工商户将不再适用定额计税方式,而需使用与税务机关联网的电子发票系统,并实施申报计税方式。
2. 申报计税方式
适用对象: 规模较大的个体工商户或自愿选择此方式者。
计税方式: 按月或按季度根据实际营业收入进行申报,并适用相应税率。
注意事项: 必须执行合法的会计制度、开具发票及管理凭证。
3. 按次申报方式
适用对象:
根据第70/2025/NĐ-CP号法令,自2025年6月1日起,年营业收入达10亿越南盾以上且经营领域涉及餐饮、酒店、超市、零售等行业的个体工商户将不再适用定额计税方式。相关主体必须使用由联网收银机生成的电子发票,并与税务机关进行数据连接。
2. 使用个人识别码代替税号
根据财政部第86/2024/TT-BTC号通知,自2025年7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个人及家庭户在处理税务事务时将使用个人识别码(居民身份证上的12位数字)代替税务编号。
3. 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废止定额计税方式
根据国会于2025年5月17日通过的第198/2025/QH15号决议《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机制和政策》,定额计税方式将最迟于2026年取消。财政部长在报告中明确表示,已将原计划于2026年7月实施的时间提前至2026年1月1日,以加强税收透明化并鼓励个体工商户向企业模式转型。
了解并正确运用各类纳税申报方式是个体工商户依法合规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同时,及时掌握最新政策规定有助于主动调整经营策略,确保税务处理符合现行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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